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
1.招生计划
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。
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4年定向切块分配的招生计划,其比例应达到统招计划总数的50%,另外50%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。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,必须是从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,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的应届毕业生。
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照“三限”原则招收“择校生”。招收“择校生”的人数不超过各学校统招生计划数的20%。
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另行下达。
2.招生范围
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学校:各类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的优质教育和育人专业,其它各类高中学校的特色优势育人专业。
面向本县(区)或服务区范围招生的学校:除“面向全市范围招生”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。